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垄断原料药6年被查两次第二次竟暴力阻挠执法

起底“垄断门”主角潍坊隆舜和

13日,国家发改委官网通报对潍坊隆舜和医药有限公司(简称“潍坊隆舜和”)的处罚决定,因公司员工暴力阻碍反垄断调查,该公司被处罚12万元。值得注意的是,潍坊隆舜和原名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(简称“潍坊顺通”)在垄断行为上早有“前科”,2011年它曾与另一家企业共同垄断原料药——盐酸异丙嗪的销售,被国家发改委重罚近700万元,当时成为我国“首起垄断重罚案”。

被举报价格垄断

员工将执法人员收集的证物扔出门外

国家发改委通报称,去年8月10日,该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会同省物价局组成联合调查组,根据举报对潍坊隆舜和涉嫌原料药价格垄断行为开展反垄断调查,但调查中遇到该公司员工阻挠。

当日上午,调查组执法人员在潍坊隆舜和办公场所进行调查取证时,业务经理姜某不顾阻拦,将执法人员已收集的资料U盘扔出门外。而在执法人员寻找U盘时,该公司工作人员又进行阻挠,阻碍反垄断调查。

国家发改委认为,潍坊隆舜和姜某等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《反垄断法》,构成了阻碍反垄断调查的违法行为,依法应予以处罚。此后,省物价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2万元的处罚,并在去年12月执行完毕。

昨日,记者致电潍坊隆舜和询问其被调查原因和所涉垄断事项,不过该公司一位业务人员称并不知道公司被处罚过,并拒绝通知其他该企业负责人接受采访。

工商登记信息显示,潍坊隆舜和成立于1999年2月,注册资本仅为500万元,是一家规模并不大的企业,公司由自然人方文龙、陈永忠、迟洪卫共同出资,三人持股分别为68.44%、30.94%、0.6%,主要从事中成药、化学原料药、化学药制剂、抗生素、生化药品、生物制品的批发。

不过,对医药流通领域的企业来说,潍坊隆舜和的名字并不陌生。因为早在2011年,这家公司就曾因垄断廉价降压药复方利血平的重要原材料——盐酸异丙嗪,被国家发改委重罚近700万元。

据有关司法判决书显示,当时,潍坊隆舜和的原名是潍坊顺通,而那次处罚,也是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成立以来,首次对违反《反垄断法》的企业做出重罚。本报记者当时也曾赶赴潍坊对该案做全程跟踪报道。

2011年前曾垄断降压药原料

遭4家药厂联合举报

据了解,2011年时,国内生产盐酸异丙嗪的制药企业,只有辽宁东港市宏达制药公司、丹东医创药业公司两家,而从这两家公司进口盐酸异丙嗪生产复方利血平的企业,则主要有常州制药厂、亚宝药业、中诺药业、新华制药等4家,产能占全国的75%。

2011年6月,潍坊顺通与关联企业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(简称“潍坊华新”)开始了垄断盐酸异丙嗪的计划,先是以公司采购价格将比原来提高了40%为利好,诱惑两家原料药生产企业签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,约定在没有经过授权的前提下,两家药厂不得向第三方出售盐酸异丙嗪。

在把上游原料药生产商的销售渠道完全掌握后,潍坊顺通开始向下游四家制药企业下手,一方面要求这些企业在原料药招标中提高招标价格,并给予潍坊顺通一定的回扣,同时减少原料药的市场销售量向企业施压,不过这一提议遭到了四家制药企业的一致回绝。

此后,计划未能得逞的潍坊顺通开始设法操纵盐酸异丙嗪价格,售价从原来的178元每公斤骤然升至2600元每公斤,提价幅度达到14.6倍。而这一哄抬物价的做法,也迫使四家制药企业联合向政府部门做出举报。

当年资料显示,盐酸异丙嗪在每片复方利血平中的含量仅为2.1毫克,按复方利血平每年消费量80亿片计算,共需要盐酸异丙嗪16.8吨,一辆重型卡车足可以装完,而按照100片一瓶计算,潍坊顺通和潍坊华新可稳获近亿元垄断利润。

多次涉嫌垄断原料药成被告

曾将维生素K1

抬价近10倍卖给药厂

除了盐酸异丙嗪,潍坊隆舜和还曾在另一种原料药——维生素K1注射液的原料上下手。

2011年做相关调查时,本报记者曾在百度“药监局吧”内发现一份名为《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对维生素K1原料制剂垄断的行为详情》的举报帖。

其中称,潍坊顺通控制上游两家原料提供商之后,要求下游生产企业将维生素K1注射液价格投标价提高到8.5元/盒,并要求每盒返利0.9元,而当时该药品的正常市场批发价格在0.90-1.20元左右。

记者昨日发现,对于这则举报帖的内容,潍坊市中院在2014年出具的《潍坊隆舜和与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山东华信”)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》中披露的详情。

据判决书披露,2012年8月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山东华信”)曾以64万元的价格,从潍坊隆舜和手中购买维生素K1原料药20公斤。但此后因未按时支付货款被潍坊隆舜和告上法庭。

山东华信表示,国内有维生素K1原料批准文号和有GMP 证书的生产企业,只有山东广通宝医药有限公司、安徽万和制药有限公司,两家药厂维生素K1原料药市场销售价,2008年为每公斤2550元,2009年为2600元,2010年为3000元。

山东华信认为,潍坊隆舜和销售山东广通宝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维生素K1原料药价格为每公斤3.2万元,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价格销售商品。而该公司2012年8月与潍坊隆舜和签订的合同也是垄断合同,应该属于无效合同。

此外,山东华信还递交了一份协议,省物价局在2012年1月发布的关于告诫部分企业立即解除垄断的协议的会议记录,内容是该局召集山东结晶医药有限公司、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山东益康药业有限公司、山东鲁抗辰药业有限公司、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山东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召开会议。

会议中,省物价局要求有关企业解除与顺通、华新两公司签订的违反《反垄断法》规定的药品(包括盐酸异丙嗪、盐酸倍他司汀、维生素K1、地巴唑等)包销协议或原料药买卖协议或删除协议中违反《反垄断法》规定的条款。